关于影像IP板等产品分类界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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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影像IP板等产品分类界定的通知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关于影像IP板等产品分类界定的通知

国食药监械[2005]11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监督管理局):

  为适应各地对医疗器械监督管理工作的需要,现将影像IP板等21种产品的分类界定通知如下:

  一、影像IP板:用于CR系统X光影像的存储。作为I类医疗器械管理。

  二、同视机:用于对弱视、斜视、立体视眼类缺陷的检查。作为I类医疗器械管理。

  三、排卵测定器:用于对妇女的唾液进行分析,测定妇女排卵期。作为II类医疗器械管理。

  四、透析器复用机:用于对使用后的可复用透析器进行冲洗、消毒,使可复用透析器达到可再次使用的标准。作为II类医疗器械管理。

  五、便携电凝刀:由保护帽、笔尖、电热丝、笔身组成,电源由低压碱性电池提供,不与高频电机连接,为一次性无菌产品,用于组织凝结、小血管止血。作为II类医疗器械管理。

  六、套管针:内窥镜配套用手术器械,用于插入气腹穿刺后的孔,作为腹腔镜或手术器械的通道。作为II类医疗器械管理。

  七、泪腺球囊导管:用于治疗泪腺管道系统的堵塞、狭窄。作为II类医疗器械管理。

  八、硅胶敷贴(不含药):用于脚部擦痕、鸡眼等辅助治疗。作为II类医疗器械管理。

  九、压电式生物大分子自动检测仪及传感器:用于基因、蛋白和细菌的检测。作为III类医疗器械管理。

  十、透析器消毒使用浓缩液:用于清洗和消毒可复用的中空纤维式透析器。作为III类医疗器械管理。

  十一、宫内刮片:用于妇科检查。作为I类医疗器械管理。

  十二、射线束扫描系统:用于扫描加速器的射线束,计量光剂量。作为II类医疗器械管理。

  十三、固定架:安装在手术床上,用于固定外科手术拉钩或Octopus NS组织固定系统。作为I类医疗器械管理。

  十四、液相色谱串联质谱仪:用于药物动力学研究。不作为医疗器械管理。

  十五、肾脏科专用临床电子病历:用于医院肾脏科及血液净化中心提供电子化的病员病历记录、管理,不对数据进行医疗诊断分析,无诊断功能。不作为医疗器械管理。

  十六、医用内镜清洗消毒槽:用于手工清洗、消毒软式内镜。不作为医疗器械。

  十七、医用内镜储存柜:用于软式内镜保管。不作为医疗器械管理。

  十八、牙齿保健器:通过振动锻炼牙齿,起保健作用。不作为医疗器械管理。

  十九、抑菌圈测试仪:用于制药行业、药检及医院检验科测量抑菌圈直径,属常规仪器。不作为医疗器械管理。

  二十、一次性医用手术刷:用于医务人员在手术前清洗。不作为医疗器械管理。

  二十一、原位杂交仪:检测待检标本中特定的核酸序列,用于病原体、细菌、病毒、基因扩散、致病因素研究,是应用于医学、农业、生化、动植物等领域分子水平研究的常用仪器。不作为医疗器械管理。

  上述凡界定为医疗器械的产品,从2005年10月1日起执行调整后的类别。从发文之日起,有关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可受理该类产品的注册申请。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五年三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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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新余市城市居民中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特困户实行若干优惠政策的办法

江西省新余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新余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对新余市城市居民中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特困户实行若干优惠政策的办法的通知

余府办发[2003]54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关于对新余市城市居民中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特困户实行若干优惠政策的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三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关于对新余市城市居民中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特困户实行若干优惠政策的办法


为进一步解决我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户(以下简称低保特困户)的生活困难问题,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1]87号)和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通知》(赣府发[2002]2号)的精神,结合我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此办法。
一、新余市城市居民低保特困户享受以下优惠政策
1、煤气。低保特困户需要安装管道煤气,仅收取材料费和安装费;正在使用管道煤气的,每户每月免费享用10m3煤气,由市建设局负责落实(约9元);
2、自来水。每户每月免费享用5吨自来水,由市建设局负责落实(约4.5元);
3、电费。每户每月免费享用8度电,由赣西供电局负责落实(约4元);
4、教育费。低保特困户家庭符合九年制义务教育的学生,除书本费以外的教育学杂费予以全免,由市教育局负责落实;
5、医疗费。低保特困户人员到市直、区公立医院门诊免缴挂号费,其住院费、各种检查费、诊疗费减免20%(不含药费),由市卫生局负责落实;
6、房租。对租用直管公房和企、事业单位公房的低保特困户,房租减免50%,分别由市房管局和所在单位负责落实。
二、新余市城市居民低保特困户申报、评定条件
凡符合如下条件之一的低保户,可评为低保特困户。
1、“三无”对象。即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无法定赡养人或抚养人的孤寡老人和孤儿;
2、因残疾、弱智原因造成的特困家庭;
3、因家庭成员长期患病或重病造成特别困难;
4、夫妻双双下岗失业,又丧失再就业能力,家庭没有经济来源,导致生活特别困难。
三、申报审批程序:经个人申请、居委会申报,街道办事处(乡、镇)审查,区民政局审核,市民政局审批,由市政府颁发《城市低保对象特困家庭帮扶证》,持证享受上述有关优惠政策。实行动态管理,每年审定一次。
四、实施时间:2003年11月1日开始施行。各县(区)参照执行。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央所属有色金属企事业单位管理体制改革后企业所得税入库级次和征收管理问题的通知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央所属有色金属企事业单位管理体制改革后企业所得税入库级次和征收管理问题的通知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调整中央所属有色金属企事业单位管理体制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发〔2000〕17号)精神,现对中央所属有色金属企事业单位管理体制改革后有关企业所得税问题通知如下:
一、原中国铜铅锌集团公司和原中国稀有稀土金属集团公司所属全部企事业单位、原中国铝业集团公司所属大部分企事业单位、中国有色金属工业总公司地质勘查总局所属地质勘探单位、中国有色金属工业贸易集团公司在各地的供销公司及直管和共管的进出口公司、西北有色金属研究
院,下放地方管理后,其企业所得税由地方税务局负责征收管理,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含累计欠缴所得税),按规定缴入地方金库。
二、由原中国铝业集团公司在河南、山东、山西的企事业单位和平果铝业公司、贵州铝厂、青海铝业有限责任公司重组的新的铝业集团,仍属中央管理的企业,其缴纳的企业所得税由国家税务局负责征收管理,税款按规定缴入中央金库。为落实国发17号文件关于“全额留给地方财政
”的精神,对上述企业缴纳的所得税由中央财政返还给地方财政。具体办法由财政部另行规定。
三、划归中国五金矿产进出口总公司的中国有色金属工业贸易集团公司(总部)、中国矿业国际有限公司及保留的中色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其企业所得税由国家税务局负责征收管理,税款入中央金库。
四、各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在有色金属企事业单位下放后企业所得税入库级次和征收管理工作的交接过程中,应主动加强联系、积极协作,共同做好交接工作。
五、此通知自2000年1月1日起执行。2000年6月底前已按原纳税渠道缴纳的企业所得税,不再调库。



2000年9月26日